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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2-24 浏览量: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的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13-04-22 09:27:3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的意见》(赣教党字[2010]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近年来,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数量稳步增加,质量进一步改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二级学院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了影响党员质量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不到位、党员发展标准不明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相关制度不健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够严格、党员档案材料不合格等问题。这就要求各二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质量的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确保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我们的党员队伍中来。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对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工作质量,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改善大学生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大学校园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促进高素质人才健康成长,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做出贡献。

    提高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要求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质量保障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基础上,使在校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稳步提高。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和入党后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二、构建全程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

    树立全程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和构建党员全程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一)坚持“三早一动”原则,抓好入党启蒙教育

    “三早一动”,即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进行动态管理。新生入党启蒙教育是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党员质量,扩大党员数量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入党启蒙教育,将入党启蒙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团组织生活、军训、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个别谈心、党建咨询、党史教育、选派老生党员担任新生的党员助理辅导员等多种形式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青年学生增进对党的了解,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对党的感情。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政治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及时转接和审核高中阶段提出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的有关材料,继续对这些学生提出政治上的要求,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二)充分发挥两级党校功能,抓好入党前后教育

    校党校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骨干及发展对象的培训,重点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内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座谈讨论、电化教学、实践教学等多样方式,培训工作要有制度、有教材、有考试。二级党委、二级学院分党校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针对预备党员要组织开展以“合格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预备党员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使新党员对党的理论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形式,抓好入党实践教育

    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学生党员的组织生活与社会实践、专业知识相结合,使教育内容更新颖,形式更活跃,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可通过党员挂牌、党员爱心屋、党员督察队、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社团共建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拓展党员实践基地,为党员教育搭建平台,可搭建飞信、“QQ群”和博客等网络教育平台,拓宽党员经常性教育阵地,促进党员思想交流。

    三、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学校原有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基础上,制定以下几项制度,各二级学院党委可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

    (一)发展计划预审制度。各二级党委每学期要科学制定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年发展计划预审制度,凡经组织人事部预审的发展计划审批表、预备备案表原则上不得改动,除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延迟发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不能有指标,但要有工作目标。要注意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等简单化的做法,防止出现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现象。今后一段时期,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大学生党员比例的相对稳定。

    (二)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发展党员质量审核标准,对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进行质量审核,要求达到“五个合格”,即思想政治合格、学习成绩合格、行为规范合格、党员材料合格、工作程序合格。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进行了解调查,要通过听取发展对象的同学、授课教师、辅导员、宿舍管理员等党内外群众意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全方位地了解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确保发展对象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三)民主评议制度。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推优入党和党员发展、转正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党员发展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在推优入党环节上,实施团员年度(或学期)评议,评为优秀且经团组织推优的才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在确定发展对象上,坚持“公示制”,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公示5-7天。三是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上,实行“票决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四是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上,要做到集体研究,逐个讨论和表决,坚持防止和杜绝入党凭关系、搞照顾等不良现象。

    (四)组织谈话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在对学生培养、考察、教育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谈话制度做向前向后延伸,做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体谈话、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个别谈话、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对正式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对问题党员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人应做好谈话记录,将谈话的情况和谈话对象的意见及时向二级党委汇报,谈话一般由二级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来进行。

    (五)质量测评跟踪制度。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质量测评和跟踪机制,建立用人单位、社区、教师、学生等测评学生党员的工作机制。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跟踪机制,有计划地对走上社会的毕业生党员开展质量跟踪调查,重点关注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通过开展质量测评和跟踪,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六)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如党委、总支、支部违反发展党员程序和规定,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四、重视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严把材料关

    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工作是党员发展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员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客观真实性,是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和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党委要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填写各种表格材料,编写“组织发展材料模板”,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质量。每年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必须装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要贴封条、盖公章,由学生本人转交相关党组织保存,领取党员档案时,需做好签名登记工作,一般不得由他人代领。同时,做好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但尚未发展的毕业生的有关入党材料的入档工作。

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坚持对新党员材料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定期的检查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二级党委也要开展经常性自查工作。

    五、加强学生党建队伍建设,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保证

    (一)加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员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骨干力量。各二级党委要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热爱党建工作的同志担任兼职组织员,同时,要充分发挥退居二线担任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的处级干部的作用,做好对青年组织员的传、帮、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

    (二)选好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不断提高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素质。要加强对专兼职组织员和大学生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校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每年对组织员、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分散培训。各二级党委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每年要开设支委培训班,对新任的支委进行专业培训,并请老支委带新支委工作至少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