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九江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九院字〔2017〕147号),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8年6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二、评教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所有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三、评教形式
1.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网络系统对本班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2.同行评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教师对听课老师做出实时教学评价。
3.专家评教。专家成员包括校领导、校级督导员、二级学院领导等,对听课老师做出实时教学评价。
四、评价结果
1.期末完成所有评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教务处结合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结果,加权平均得出本学年度教师授课质量排名。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