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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组编教材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量:

各科室中心:

  为了加强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九院字〔2012〕1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15年度组编教材的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编教材编写范围

  1.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当代科技进步的、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鲜明特色的教材。

  2.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

  3.反映我校重点学科水平,具有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

  4.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需要改编并补充教学内容的教材。

  二、组编教材编写条件

  1.主编教师应有五年以上教龄、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应具有本学科三年以上讲课经验,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的教学经历。参编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要有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的教学经历。

  2.全校性综合教育课程的组编教材,原则上学校不予以立项。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2014年11月14日前将《教材建设申请书》(见附件)交至教材科。

  2.与其他单位联合编写的教材,参编人也需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后才能参与编写。

  3.未经申报和立项的组编教材,学校不予选用。

  四、评审方式

  1.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将在11月下旬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组编教材立项项目。

  2请参评者做好申报教材的ppt,参评时向评委会介绍申报教材的相关情况,时间为五分钟。

  3.立项后编写完的讲义交至教材科,由教材科组织印刷。

    4.申请出版的教材,一般应在已有讲义的基础上修订,并要求讲义在教学中使用一届及以上且教学反映良好。申报正式出版教材按《九江学院组编教材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