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管系、教研室(中心)、学生科、团委:
为表彰我院2013年度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全员育人先进集体及优秀科室主任、师德师风标兵、教学标兵、科研标兵、服务标兵和学院突破奖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全员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以教研室、科室(中心)为单位,评选先进集体5个。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资料齐全且规范,教学效果优良,全年无教学事故;
2.科研成果(含课题和论文)突出,以人均业绩量计算;
3.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及班主任等工作突出;
4.在“全员育人”活动中表现优异。
二、优秀科室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以个人为单位,评选优秀科室主任5名。
(二)评选条件:
1.教研室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工作突出;
2.科研成果(含课题和论文)突出;
3.教学质量优良.
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以个人为单位,评选师德师风标兵3名。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十个严禁”,潜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生认可。
2.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近两年主讲两门以上(含两门)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效果好。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承担教学改革课题,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4.爱教爱生事迹突出。
四、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在全院专任教师中评选教学标兵3名。
(二)评选条件: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举止文明,态度端正;教学资料齐全且规范,教学内容熟悉,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教学质量优良;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以学生为本,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
五、科研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在全院专兼任教师中评选科研标兵3名。
(二)评选条件:工作勤奋、刻苦钻研,科研成果(课题,论文)突出。
六、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额:在全院行政与实验中心人员中评选服务标兵3名。
(二)评选条件: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任劳任怨,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十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积极主动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服务热情,办事效率高,工作业绩好。
全员育人先进集体、优秀科室主任将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现场产生,师德师风标兵、教学标兵、科研标兵、服务标兵,各教研室、科室以支部为单位参照上述条件与要求组织申报,并附主要业绩材料。申报材料于2014年1月8日前报至办公室。
特此通知
基础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抄送:
九江学院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印发